廉租房该如何申请?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编为你整合郑州申请廉租房的最详资讯供您参考。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具备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二)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其他应当列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廉租住户审批所需资料:
(一)廉租住房申请表;(原件2份)
(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三)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3份,成员2份)
(四)结婚证(未婚、离异或者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五)民政部门核发的《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银行存折或者其他合法的低收入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六)1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七)私房房屋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八)租住公房协议及交纳公房租金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九)烈士遗属、残疾人员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提供相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十一)其他证明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注:所有申请享受政策的人员的资料均应上报,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同一张纸上只能显示同一项内容。
廉租房申请审批流程图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及标准:
一、本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为辅。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享有一种保障方式。
(一)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1.无房家庭住房补贴标准:(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家庭人口×补贴系数。
2.有私房家庭住房补贴标准:(人均保障面积×家庭人口-私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补贴系数。
(二)实物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物配租月租金收取标准:公有住房租金标准×25%×廉租住房建筑面积÷补贴系数。
(三)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参照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向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进行补贴。
公房租金核减月补贴标准:(承租公房月租/平方米 -公有住房租金标准×25%)×承租公房建筑面积×补贴系数。
二、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按照住房保障面积、补贴标准、家庭人口和补贴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其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最高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
三、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及补贴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和物价等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平均住房状况、市场平均租金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010年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为20平法米/人,补贴标准为6元/人.月.平方米。
租赁住房补贴额度计算公式:
租赁住房补贴额度=(住房保障面积-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家庭人口×补贴系数。
(一)补贴系数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确定,具体为: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100%计发,补贴系数为1;
2.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倍和1.5倍之间的按补贴标准的70%计发,补贴系数为0.7;
3.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1.5倍和2倍之间的按补贴标准的50%计发,补贴系数为0.5。
(二)2人户(含)以上家庭人口按实际人数计算,1人户家庭人口按1.5人计算。
郑州市市内各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1.郑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百花路口房地产大厦10楼 电话:67889090
2.金水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2楼 电话:63979622
3.二七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七里阎中街95号院1楼二七房管局 电话:68889275
4.管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书院街31号管城区房管局 电话:66227514
5.中原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中原西路160号附2号中原区房管局 电话:67614872
6.惠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室 电话:63639393
7.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科学大道61号高新区房管局2楼 电话:67985381
8.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经北一路10号院407室经济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电话:6678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