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去年,我租了一个店面做生意,搬进去的时候,装修花了不少钱,我和房东约定合同到期日是2013年12月31日,前两天,房东要收回店面,要求我一个月内搬出去。租期没到,就让我搬走,不仅耽误了我的生意,而且让我投在店里的钱全白费了。房东违约在先,我能得到赔偿吗?
滨海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租赁合同本来可以作为你维权的依据,但是你跟房东的合同里没有对房东违约一事给出相应的条款,这对你来说是不利的。租期未到,房东就要收房,房东应该给予你一定的赔偿金。如果房东采取强硬手段驱赶你搬离,你可以报警。若房东的行为对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记者 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