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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乱真冒充房东 警方提醒租房者谨防陷阱

2011-8-15 17:17:11北京晨报 佚名 【字体:

真假房东 都叫李明

  春节过后,房屋租赁市场迎来了黄金期,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浑水摸鱼,设置圈套进行诈骗活动。昨日,海淀警方发布警情提醒广大租房者谨防租房陷阱。

  以假乱真冒充房东

  案例:事主小吴在网络上看到李先生发布的出租房信息后,与李先生联系,双方约定见面,房子的整体情况小吴十分满意。李先生自称叫李明,他还向小吴出示了房屋的房产证和自己的身份证,两证完全相符。小吴当场就和李先生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半年的租金12000元。然而就在小吴搬进“新居”的第六天,另一名叫李明的男子来到房间让小吴离开,原来这位才是这间房的真正主人,而小吴遇到的是个“骗子”。
 

  警方支招:此类诈骗中,嫌疑人利用了租房者租房心切和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您在租房时,不但要查看房东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如果对方是帮别人出租房屋,还一定要有委托书、委托人房产证、身份证等。

  虚拟房源双簧表演

  案例:小刘在网上看到某中介公司有不少房源,十分合适,于是与对方联系要求看房。对方要求签协议,并预先支付信息费600元。小刘觉得很值,就签协议缴纳了600元信息费。小刘与中介公司的人去看房,中介公司的人用小刘的手机与房东联系,房东自称现在有急事回不去。随后中介公司告诉小刘手机上已有房东电话,可以与房东直接联系。可是小刘再也没打通房东电话。直到警察找到小刘才真相大白,原来小刘通话的房东与中介都是一伙人,他们是在演双簧诈骗事主索要信息费。

  警方支招:租房者在网上找租房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明辨真假,一方面自己也可以通过网络对中介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搜索,从中发现一些关于公司资质、信誉度的信息,如发现与之关联较多的投诉等信息就要提高警惕,在未找到自己合适的房子前不要先缴纳任何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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