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joyage
您当前位置: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 >> 生活百科 >> >> 购房技巧 >> 浏览文章

霸王条款写进购房合同 业主投诉开发商要付违约金

2011-5-19 15:21:40不详 佚名 【字体:

   市民林先生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被告知须签订一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
入住后,若业主以施工带来的噪音、生活不便为由起诉或投诉开发商,则须向开
发商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消协有关人士称该协议属霸王条款。

   林先生年初购买了顺义区宏城花园二期住房,交纳了定金和购房款后,11月5
日准备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拿出一纸补充协议,说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必须在
补充协议上签字。林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开发商准备在他们的楼旁新建一个单
元,因为可能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因此入住之后,不能对施工扰民提出异议,否
则支付5万元违约金。

   记者看到,这份补充协议写着:“(业主)如果干涉施工或以其他方式干涉
施工及以噪音、生活不便为由起诉、求诉政府有关部门,则每违约一次支付违约
金人民币5万元整。”林先生说:“我们已经看中了这房子,房价从交纳定金时
的2500多元涨到了3000多元,现在退房肯定对开发商有利。”在与开发商交涉数
天后,林先生同意在补充协议上签字。

   11月5日下午,记者致电开发商建升房地产公司,该公司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
对这份补充协议解释道,新建的单元是在规划之中,只是因为其他原因推迟了建
设,现在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建设。补充协议完全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
如果消费者有异议,可以退还购房款和定金。当记者追问开发商制定该协议的初
衷时,这位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

   顺义区消费者协会合同科的赵科长告诉记者,该条款强加义务给消费者,属
霸王条款。但是,该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得由法院判决。

文章录入:(guog)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为网友原创或是推荐、收集、整理而来,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 2、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尊重每一位作者的版权,已在文章信息发布处要求网友转载时保持原文的完整并属上作者姓名及出处,但网友转载时部分文章因流传原因而无出处及作者,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更正。
  • 3、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开辟文章信息版块,出于传递更多有用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信息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
  • 4、 本站所有文章信息仅供网友及信息浏览者学习和研究使用,未经原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或作为任何的商业用途。
  • 5、 写意春秋休闲娱乐网保留网站的其它所有权利。所有与本站链接的网站及其内容和版权由相应的提供者与拥有者负责,本站不对其内容或形式担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或法律责任。
  • 阅读排行
  • 本日
  • 本周
  • 本月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会员登陆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订阅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