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先生经过漫长的排号等待后终于认购到了一套梦寐以求的经济适用
房。在签订了认购书后,他从开发商那里得到了一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
表。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只有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中低收入者才有资格
购买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正是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家庭年收入
是否符合规定的文件。但由于王先生不熟悉相关规定及程序在办理审核的过程中
几经周折。
王先生如实填写了自己的收入状况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后,将表格拿到了市建
委开发办位于东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初审。在排了很长时间的队来到窗口
时,工作人员要他同时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但他根本不知道要带这些证件,白
费了半天功夫无功而返。第二天,王先生带齐了证件又来到了房地产交易中心。
以为这次可以顺利通过了,但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时,又要求他出示现住址的产
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王先生事前根本不知道要这些东西。没辙,王先生又只能
打道回府。第三天,王先生带齐了上述所有资料再次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才通过
初审并进入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他们经常遇到。需要提醒经济适用
房购买者在办理审核时一定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员需要出示北京工作居
住证。已购买了住房的,一定带上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具体程序为:客户领
取经济适用房审核表(经济适用房审核表可到建委开发办、开发商处或到网上下
载。填完表后,到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街道盖章,拆迁户由拆迁办公室和街道
盖章),盖章后到市建委开发办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