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述:郑州限购令下购房者规避政策风险大 违规置业不可取】
当前政策调控之下,不少原本计划买房者由于政策限制或二套房首付提高等原因影响了原来的买房计划。部分购房者为了顺利买上房子,想到用假离婚、以他人名义买房等招数来规避政策的限制。律师提醒,这些招数虽能让购房者顺利买上房,但存在产权纠纷等风险问题,购房者应谨慎对待。
招数一:假离婚购房,当心“赔了夫人又折房”
购房案例:市民周先生在结婚之前于北区买了一小户型,结婚之后又在附近换了一套两居室房子,原来的房子留给了父母。周先生的女儿今年已经4岁,眼看要准备为孩子选小学了,他和妻子就想在学校附近买一套学区房。可是限购令出台之后,周先生今年暂时无法再购置第三套房子了。为女儿上学买套学区房已经不能再拖了,情急之下他和妻子想到了利用假离婚来规避新政。
律师提醒: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继东认为,从物权角度来说,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前两套房的房产归妻子所有,但实际上这两套房子是双方共同支付的,丈夫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从婚姻家庭角度来说,双方有可能陷入信任危机,感情出现阴影。一旦买房目的达到后,夫妻有一方拒绝复婚,那么极容易出现“赔了夫人又折房”的状况。
招数二:以亲人名义买房,容易造成房产纠纷
购房案例:孙先生和妻子结婚前,双方的名下各有一套房产,结婚之后他们两人共住一套,另一套由妻子父母住。孙先生和妻子这两年一直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再为孙先生的父母也买一套新房。新政一出,他和妻子今年一套房子也不能买了。为此,孙先生想到,以双方父母的名义再各买一套房。
律师提醒:申继东认为,以他人名义买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实际买房人(孙先生)和名义买房人(双方父母)没有对房子的归属做特别约定,那么实际买房人面临一定的风险,因为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屋这类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权利人为准的。
从法律意义上说,名义买房人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孙先生和他的妻子还有其他兄弟姐妹,那么他们以双方父母名义购置的房产就有可能在继承时被其他兄弟姐妹分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