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今后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成交的房地产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时,要提交房地产经纪公司人员签名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当前二手房交易通过经纪公司成交的比例大约是70%左右。这项规定将使一些违规操作,如经纪公司乱收费,或为促成交提供假证明材料等现象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