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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肯在房产证上加妻名 新婚小夫妻离婚

2011-8-15 16:00:37长江日报 佚名 【字体:

  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的颁布实施,其带来的连锁效应已开始显现了。29日上午9时,南京鼓楼区婚姻登记处一开门,就迎来一对夫妻要办“分手”。

  “你们今年3月份才结婚,为什么要离啊?”工作人员好奇地问。“感情不和,老吵架,过不下去了。”女方透露说,他们是朋友介绍认识的,谈了半年就结婚了。他家凑了10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她家则给了30多万元,给房子装修还有买电器。

  “我们结婚后就发现性格不合,但房产证加名字却是离婚的导火索。”趁着女方去复印材料,男方悄悄地告诉记者:“婚姻法新解释出来后,她就吵着要我加她的名字,每天都把这事拿出来唠叨。这事情后来让我爸妈知道了,我不想让他们为难,于是决定离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上按下了手印,“房子归男方,男方还给女方30万元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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