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人士分析称,此举在销售总量走高的长沙,是个别现象。长沙一银行负责人昨晚告诉记者,开发商为客户垫付资金的情况“有不少”,“一点也不奇怪”,一般是开发商直接“借”首付款给客户,一年内还清。
手段:开发商垫两成首付,一年还清
房子不是卖得好么,开发商至于做赊账生意吗?
今年4月,已有一套住房的长沙市民王粲(化名)在河西某楼盘看中一套128平米的三居室,准备作为改善房自住。根据今年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个人购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按当时6000元/㎡的价格算,也就是46万多元。
正当王粲为这笔钱有些发愁时,置业顾问告诉她,该楼盘可以为她提供两成首付,作为借款给她,一年内还清。于是,拿到这10多万首付款的王粲不假思索,成为了这套房子的主人。
昨日下午,该楼盘一位年轻的女置业顾问小朱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楼盘正在促销,124㎡的特惠房型一口价5500元/㎡,128㎡的户型价格为5800-6500元/㎡。
当记者问到是否可以由楼盘垫付部分首付时,口齿伶俐的小朱干脆地回答:“可以啊,最多垫付两成。”
小朱解释说,垫付其实就是楼盘借钱给客户,借一年,不需要利息,一年后客户再把钱还给楼盘。客户只需与楼盘签订一份借款承诺书即可,用小朱的话说,“就是签一张A4纸的合同就行”。
稍有不同的是,开发商为保障自身权益,除签订借款承诺书外,还会将提供给银行和客户的购房****分成两张,由其垫付的两成单独开一张,待客户还清借款后再交至客户手中。
目的:出于竞争博销售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垫付房款并不是新鲜事。这种方式早在1998年前就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出现,四五年前又在广州盛行,目前在江苏、山东、广东等多地开始重出江湖。
开发商通常有几种做法:
一种是在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设立中间交易关系,单独签订协议。
一种是开发商另设装修公司,与购房者签订协议,委托开发商装修,但装修款先不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再以客户的名义将钱交给银行,这样钱不会直接到客户的账上。
还有一种是开发商另设财务公司做担保,如果后期房价跌幅较大,则有风险,如果出现违约状况,银行有第一追索权。
该楼盘的这种方式属于第一种,跟找亲戚朋友“挪”没太大区别,在垫付过程中,开发商并不与银行发生关联。
“我手上起码有8个客户这样做(垫付),首套房的居多。”小朱告诉记者,楼盘今年年初开始启用垫付政策后,受到不少客户,特别是首次购房客户的欢迎。
“房产调控政策出来以后,对我们来说,还是受到了一定影响。”该楼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坦言,该片区楼盘竞争激烈,加之新出台的调控政策,“相对以前来说没有那么好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