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来的棉衣褪色,多次沟通没有解决问题,消费者陆先生动了拳脚。就这样,一件简单的消费纠纷演变成了复杂的纠纷。
2009年2月,市民陆先生在市区一家服装店购买了一件棉衣,一个月后发现衣服出现褪色,而且色差比较严重。陆先生于是拿着棉衣找到店主要求退货,老板娘表示衣服必须先拿去鉴定。到了去年5月份,陆先生再次来到服装店,而店方并没有出具鉴定报告,不过老板娘口头承诺,到了下半年,陆先生可以自己去专卖店里看好款式,调换一件新棉衣。
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去年11月。这个月的14日,陆先生再次来到店里,可店主却没有依约按时到场,在场的几位营业员都表示无权处理此事。觉得自己被戏弄的陆先生一气之下就把店里陈列的几件衣服抛到了地上,并在拉扯中造成一位营业员眼角皮破损出血。一件相对简单的消费纠纷就这样升格,变成了复杂的纠纷,公安和工商部门均介入其中协调解决。
在初次调解后,当事双方都同意消费纠纷由工商部门调解处理,而涉及社会治安纠纷等问题由公安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服装店经营者,但一直没能与经营者取得直接联系。经继续努力,最近终于联系上店主,他同意调解。然而调解过程中,店主又称老板娘本人在外地出差,之前给陆先生的口头承诺无法当场对证,这给调解工作又带来了困难。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说服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棉衣按货款价格7折作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