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昨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明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通知,明确指出省统考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后进行,但要在2月7日前完成;校考必须在2月7日后进行,3月底完成;考生省统考合格后才能参加校考。鼓励高校根据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不必再组织校考。
根据新规定,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还允许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生源来源计划,其他高校都要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的15%,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福建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