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价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
 睡鞋:为避免脚布在睡觉时松开,睡觉时需另穿睡鞋。
 雨鞋:在下雨天穿用,鞋跟不高,皮底或木头底,帮为布制的,上面敷上桐油以免受潮。
 深脸圆口鞋:创于民国二十年间,是最广泛的流行鞋式,鞋帮很高,鞋脸也深,前面肥尖后面肥圆,鞋底为皮底,多为鞋店制售。
 套鞋:清末河北、山东等地居家最常用的鞋子。鞋底中间弯曲如弓,有的嵌入小金铃走起路来叮当有声。
 尖口鞋:清末民初最流行的形式,鞋帮由两片合拢,鞋头纤瘦尖锐,走路时只有瘦窄尖锐的鞋尖外露,看起来更觉金莲纤小。
 喜鞋:新娘子穿的,通常是黄色或红色,又称喜靴、上庭鞋、踏堂鞋。
 纲子鞋:起于明代盛行于清代,分布于河北、山东、陕西、甘肃等地。鞋头尖锐,成角锥状,鞋面以丝线为纲络,用两帮合成。
 棉鞋:为河北、山东等地冬天妇女穿着的鞋子,帮内塞有棉絮。
 靴子:由下面的[套鞋]和上面的[饰裤]相联而成的形式,流行于清末光绪年间,盛行于河北、山东各地。
 丧鞋:丧事或守丧时穿的,全鞋为白色,鞋面不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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