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须知
1、自然人和法人邀请我公民赴乌,均需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领事局办理有关手续,乌驻外外交机关凭乌外交部领事局的确认电办理签证,办理签证时间需一周以上时间,办理签证地点可由当事人选择。只有驻在国无乌外交代表机关的国家的公民才可在塔什干机场办理口岸签证。
2、商务签证只能在乌境内延期一次,然后须出境一次,办妥入境签证后再入境,有劳动卡者不受此限制。每个公司代表处可办三个劳动卡,合资企业不受名额限制。
二、入境须知:
1、近年来,未发生过我公民持合法签证入过境受阻的现象。入出境时应注意查看乌边防检查站是否在护照上加盖了验讫章,如未盖入境章,在乌申办居留登记和出境时会遇到麻烦。
2、入境须填写两张海关报关单(持外交护照者免填),须如实填写所携带外汇数额,一张交海关,另一张自己保存(留出境时用)。出境时须出示入境时填写的申报单,并再次如实填写海关申报单。
3、当事人入境后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前往当地警察局外国人居留登记处办理居留手续。
4、如居住在允许外宾投宿的宾馆,其登记卡即被视为合法居留手续,无须再前往外国人居留登记处。
三、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含卫生防疫信息)
1、医疗条件属中等水平。
2、对入境的外国人不实行强制性医疗保险。
3、当地流行病为肝炎和霍乱。
四、治安及旅行
1、治安状况良好,没有公开的抢劫行为。在公共场所不要张扬所携带的大额货币,在娱乐场所应避免与提供色情服务和形迹可疑的人接触,不要将陌生人带到自己的住所。
2、驾车外出办事,切勿将钱物护照等贵重物品留在车内无人照管,以免被盗。
3、乌航目前每周二、三飞北京一塔什干。乌航驻京办事处电话为65006442,85263212,地址:北京建国门外19号主楼201B。
五、与中国大使馆及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
1、使馆领事部电话:(00998-71)1333779、1334718、1334728。
(00998-97)1107640(领事手机)。
2、01火警电话;02匪警电话;03医疗急救;04煤气。
六、气候及自然灾害情况:
沙漠占一半以上,属严重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冬春多雨雪,夏天时间长达半年,高温干热,日照强,温差大。1月平均气温-6—-3度,7月平均气温25—32度。平原地区年均降水量为250-300毫米,山区达900-950毫米。
七、国籍政策
1、乌不承认双重国籍;
2、乌国籍政策采取出生地和血源相结合原则;
3、乌国籍的加入或退出须经乌总统国籍委员会审批。
八、驻在国参考网站:
乌综合网站 www.uzreport.com
乌国家新闻社网站 www.uza.uz.com
乌综合网站 www.uzland.uz.com
乌政府网站 www.gov.uz
乌总统新闻服务网站 www.press-service.u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