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具有同性恋性取向的成员对与自己性别相同的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同性恋性取向者对社会中与自己性取向相同的同性或者社会中与自己性取向不相同的同性产生爱情,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人称谓同性恋者,同性恋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即同性成员间发生的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性取向如何。
女同性恋称呼为:拉拉,LES,LESBIAN,其中又分T,P,H);
男同性恋称呼为:同志,GAY,断背(其中又分1,0,0.5等);
其他称呼:玻璃,兔子,漂漂。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含蓄称谓:
“龙阳之好”:《战国策·魏策》载: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虽然龙阳君钓了十多条鱼,可是却哭了。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因为我不过是王的一条鱼。魏王很不理解,于是龙阳君解释说,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我满心欢喜,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于是将第一条弃之于海了。现在我受宠于君,与你共枕,位至人君,人们都敬我怕我,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那么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于你,而我有朝一日也会如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念及此,我怎能不哭呢?魏王说:你有这种想法,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于是颁布命令,“敢言美人者族!”
“分桃之恋”:卫灵公宠爱弥子瑕,因为弥子瑕把尝过的桃子给他吃而受宠若惊,因而得名。
“断袖之癖”:一次午睡,董贤枕着汉哀帝的袖子睡着了。哀帝想起身,却又不忍惊醒董贤,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
在正常社会生活条件下对同性成员在思想、情感和性爱行为方面持续表现性爱倾向,而对异性缺乏性爱倾向或十分淡漠的现象。同性恋亦可有正常的性行为,在同性恋与异性恋两极之间,是一个连续的带谱。[1]
有一种观点认为,同性恋作为一种现代概念,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含义,是无法直接一一对应为现代的“同性恋”的。例如:古罗马的“爱者”与“被爱者”的关系与现代的“同性恋”可能有区别。
其他尚有“男风”、“走旱路”等词婉指男同性恋现象。另因李安之电影《断背山》夺得奥斯卡后,“断背”一词亦成为同性恋之别称。
女同志族群中,“T”指特质倾向于阳刚,或外貌喜欢作男性化/中性化装扮来),最早出现在台湾作家邱妙津的女同志小说《鳄鱼手记》里,于1990年代开始流行于台湾。
男同志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词与用语,例如台湾同志文化术语里较普遍的用语是“C货”,系由英语“Sissy”及“Nancy”所衍生而来,指气质阴柔的男同志。Macho Queen(金刚芭比)指外貌非常阳刚,身型健壮,但隐约有阴柔特质或动作及想法的男同志。另外如同于女同性恋者的“T”与“P”,台湾男同恋者一般也分为“哥”(普通亦可称‘葛格’)、“弟”(亦可称‘底迪’)两种角色。但两者主要的差别并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护及依赖两种概念。但一般而言,其区分是不明显且无确实定义的,主要是排阴柔气质的男性。
不过,德国精神病学家,《性精神病态》(Psychopathia Sexualis)一书的作者,理查德·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和其他的医生接受了这个词,将它作为使用在病理学诊断方法中。
单词“homosexual”直接翻译指“同性的”,来源于希腊语前缀“homo-”(表示“相同的”)和拉丁词根“sex”(表示“性”)。而其他的意指同性恋的词汇,例如homophilia和inversion现在已经不再使用。
随着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homosexual开始成为对医学临床研究中被用来指代一种精神疾病的称呼。在美国精神病学协会于1974年将homosexual从精神疾病列表里删除之前,homosexual一词一直被同性恋者认为是一个带有污蔑性质的词汇。因此,西方同性恋者很少使用homosexual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以及同性间的性行为。
所谓的恐同症(Homophobia)也就是对同性恋抱持偏见、歧视,厌恶同性恋的的一种心理。1972年George Weinberg于《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书中定义恐同症为“畏惧跟同性恋沾上关系”。恐同症并不是仅发生于异性恋身上,也会出现在同性恋者,如美国的政治人物麦卡锡及胡佛,为掩饰自己的性倾向,反而对同性恋进行大规模肃清。1990年5月17日,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除名,法国学者Louis-Georges Tin遂发起每年5月17日为国际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简称IDAHO)以降低对同性恋的歧视。
后来,gay这个隐讳语开始流行起来,并受到同性恋者的认同,成为称呼同性恋的一个更得体的一个称呼。英文单字gay,本意指“感觉快乐的”,“使人高兴的”。19世纪,****开始被戏称为gay women, 与此同时人们把那些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称为gay。20世纪初,美国的部分同性恋开始使用gay这个词作为自己自身的标签,以区别于在病理和临床上被广泛使用的词汇homosexual。到了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同性恋群体强烈要求各个媒体在报道和播放涉及同性恋消息时用gay取代homosexual,作为回应,gay这个词汇开始逐渐被媒体接受和使用。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直到1989年,美国主流媒体之一的《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才最终接受gay这个词用以指称同性恋。
在现代,通常使用gay来指称男性的同性恋者,而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后者来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莱斯博斯岛)。这个小岛位于爱琴海中、土耳其西北部沿岸附近,多石山,是伊奥利亚人的一个重要居住地。公元前7世纪时,莱斯博斯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在这些诗人中,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 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但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从那时起,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20世纪初,世界医学界否定了同性恋性取向与道德相关的观念。认识到同性恋是人性的一种自然流露,并非内心的扭曲,应尊重他们的个性化情感的发展。经过医学专家从生物学方面的研究,认为同性恋的形成有如下缘由:
人类性行为是多元化的,本能的宣泄和外界的刺激所产生的渴求,是人性正常的需求。在缺乏异性的环境中,如军队、监狱等,性爱是一种满足性欲的取代行为;
携带有同性恋基因的个体细胞,在适宜的条件下,易于发展成同性恋细胞。这就说明,同性恋的性取向有70%是遗传基因所产生的结果。
胎儿的大脑受何种性激素的影响,决定了个体细胞未来的性取向。如果男性胎儿未得到睾丸激素的影响,而是受到母亲卵巢的雌激素影响,男性胎儿大脑就会女性化;女性胎儿如果受到睾丸激素的影响,女性胎儿大脑也会雄性化.
现代口语中,常常使用"同志"来称呼同性恋者,也有大部分人称其为“兔子”。此外,粤语吸收了英文单词gay后,用"基"指同性恋。但是此词通常具贬义。带有贬义的单词还有"玻璃"、"断袖"、"断背"等。在某些地区的方言中,还把男同性恋者称做"飘飘"。
女同性恋中,"T"指特质倾向于阳刚,或外貌喜欢作男性化/中性化装扮者("T"来自英文的Tomboy)。但"Tomboy"的本义并没有同性恋的意思;"婆"指装扮、行为、气质阴柔的女同性恋(又称为P)。"婆"这个词在最早是相对于T而来,指"T的老婆"。但近年来,婆的主体性已经逐渐浮现,用以泛指气质较阴柔者。Uncle指年长的T;这个词起源于60年代,是女同性恋用来对长辈的尊称。在中文里则称"哥",例如"张哥"、"金哥"。至于"拉子"、"百合"、"拉拉"或"蕾丝边"指女同性恋者(由Lesbian谐音而来)。1990年代,见于台湾作家邱妙津的女同性恋小说《鳄鱼手记》里,开始流行于台湾。
男同性恋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词与用语,例如台湾同性恋文化术语里较普遍的用语是"C货",系由英语"Sissy"及"Nancy"所衍生而来,指气质阴柔的男同志。Macho Queen(金刚芭比)指外貌非常阳刚,身型健壮,但隐约有阴柔特质或动作及想法的男同志。另外台湾男同恋者一般也分为"哥、"弟"两种角色。两者主要差别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护及依赖两种概念。一般而言,其区分是不明显且无确实定义的。其他尚有"男风"、"走旱路"等词婉指男同性恋现象。
因李安之电影《断背山》夺得奥斯卡后,"断背"一词亦成为同性恋之别称。在近5年来,大陆出现了新的词汇来代替台湾的俗语,同时也显得更加隐蔽化,男同性恋之间不再用哥弟相区别,而更加形象化的使用"1” 形容相对男性化的一方,和 "0” 代表相对女性化的一方,在网络小说的不断传播下,又出现了"小攻","小受"这两个词语来形容同性恋两男子之间的关系,同时这些词语渐渐被普通人群了解并接受,当使用"小攻","小受"这样的词语时,不再像当初“基佬”这种带有很强鄙夷语气的词表现出谈话者对同性恋者的歧视。
"同性恋"一词是现代概念。据目前所知,此词最早出现在匈牙利作家Karl Maria Kertbeny的一篇文章中。19世纪末,德意志帝国颁布新宪法,规定从事男性同性性行为的行为者判处一年到四年的监禁。Karl Maria Kertbeny撰文抨击并抵制该法令,并首次创出单词"homosexuality",已用来替代当时广泛使用的带有贬义色彩的"鸡奸者(pederast)"一词。Kertbeny认为许多男同性恋比普通的男人更有男子气概,并且他们比那些由于性欲过剩而犯下诸如强奸、伤害罪行的异性恋更优秀。Kertbeny希望他的新词和对这个词的解释能对废除德意志帝国新宪法第175条有所帮助。但该法条仍于1871年通过并施行,60年后,成为纳粹政府屠杀同性恋的法源。
不过,德国精神病学家,《性精神病态》(Psychopathia Sexualis)一书的作者,理查德·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和其他的医生接受了这个词,将它作为使用在病理学诊断方法中。
对于"同性恋"(homosexuality)起源还有一种观点。该观点认为同性恋一词是由德国医生贝尼基脱于1869年创造的,并于1890年由性学家哈未劳克·爱利斯引入英语世界。
单词"homosexual"直接翻译指"同性的",来源于希腊语前缀"homo-"(表示"相同的")和拉丁词根"sex"(表示"性")。而其他的意指同性恋的词汇,例如homophilia和inversion现在已经不再使用。
随着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homosexual开始成为对医学临床研究中被用来指代一种精神疾病的称呼。在美国精神病学协会于1974年将homosexual从精神疾病列表里删除之前,homosexual一词一直被同性恋者认为是一个带有污蔑性质的词汇。因此,西方同性恋者很少使用homosexual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以及同性间的性行为。
所谓的恐同症(Homophobia)也就是对同性恋抱持偏见、歧视,厌恶同性恋的的一种心理。1972年George Weinberg于《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书中定义恐同症为"畏惧跟同性恋沾上关系"。恐同症并不是仅发生于异性恋身上,也会出现在同性恋者,如美国的政治人物麦卡锡及胡佛,为掩饰自己的性倾向,反而对同性恋进行大规模肃清。1993年5月17日,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除名,法国学者Louis-Georges Tin遂发起每年5月17日为国际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简称IDAHO)以降低对同性恋的歧视。
Gay/Lesbian
后来,gay这个隐讳语开始流行起来,并受到同性恋者的认同,成为称呼同性恋的一个更得体的一个称呼。英文单字gay,本意指"感觉快乐的","使人高兴的"。19世纪,****开始被戏称为gay women, 与此同时人们把那些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称为gay。20世纪初,美国的部分同性恋开始使用gay这个词作为自己自身的标签,以区别于在病理和临床上被广泛使用的词汇homosexual。到了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同性恋群体强烈要求各个媒体在报道和播放涉及同性恋消息时用gay取代homosexual,作为回应,gay这个词汇开始逐渐被媒体接受和使用。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直到1989年,美国主流媒体之一的《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才最终接受gay这个词用以指称同性恋。
在现代,通常使用gay来指称男性的同性恋者,而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后者来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莱斯博斯岛)。这个小岛位于爱琴海中、土耳其西北部沿岸附近,多石山,是伊奥利亚人的一个重要居住地。公元前7世纪时,莱斯博斯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在这些诗人中,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 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但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从那时起,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也有一些同性恋影子的记载。例如: 《汉书·佞幸传》 。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表明了君臣关系到极致。《战国策·魏策》中记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余桃”、“分桃”: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在红楼梦里,贾宝玉也有类似的同性恋的行为。
古希腊
通常认为同性性关系在古希腊是很普遍的。但是K.J.多佛(K.J. Dover)指出,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取代男女间的婚姻,而是发生在之前或一起。一个成年男子会有一个未成年男子同伴,他会成为“爱者”(erastes),而较年轻的成为“被爱者”(eromenos)。在这种关系中,被爱者感到渴望被认为是不适宜的,因为他还没有男子气概。受到欲望和尊敬的驱使,爱者会无私地奉献所有被爱者要求的用于繁荣社会的教育。(Greek Homosexuality, K.J. Dover, 1979年, Gerald Duckworth & Co. Ltd, London)
中世纪欧洲
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耶鲁大学著名的历史学家Boswell发现,同性恋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层次的社会中是杰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
但是,大约从十二世纪后半叶开始,比较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传播到神学和法律文献中。(Boswell,1980,第334页)。十三和十四世纪是一个对任何异端都不宽容的时代,包括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被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们日益严重的肆意镇压。Boswell注意到,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福柯(1979)在他的「性史」中追溯了,伴随着工业革命中日益增强的世俗社会的政府和医学专业的权威,对同性恋的谴责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
工业时代欧洲
在十九世纪末期,在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会聚的结果,同性性倾向被认为是一种医学上的诊断单位,同时也被当做是罪恶的和违法的行为。然而,在二十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对其同性产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DEmilio,1981/1993)。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聚会地点在那些本世纪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广为知晓的和经常光顾的。在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社会压制下,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这个时期社会对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结束。经济压迫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从而复苏了对异性恋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恋不宽容的一个原因(Chauncey,1994)。
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方国家
本世纪二十年代,在德国,一个同性爱运动产生了,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心在柏林建立。 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那个图书馆。随后不久,这个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数以千计的同性恋者被监禁并死在集中营里(Plant,1986)。佛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同性爱运动,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虽然同性恋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病理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数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所谓的同性恋者的清洗,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以后,并在五十年代参议员 JosephMcCarthy反同性恋和反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报告,发现为数众多的男人经历过同性性行为。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验在女人中也发生。这些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给当时洛杉矶、旧金山和纽约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开始责疑主导的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观点。
石墙事件,美国
六十年代同性恋维权运动兴起的导火索,成为现代同性恋人群从压抑到抗争,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转折点。
并没有实际的同性恋人口统计,只有研究报告或抽样的调查供作参考。同性恋所占的人口比例根据不同的估计会有不同的结果, 而且根据著名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研究,每个人或多或少可能也有同性爱的倾向。所以,同性恋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到目前为止并无真正答案;有些鼓吹异性恋的份子认为该比例约是从 1% 到 4%,但这数字明显低估了同性恋的真正人口比例。除此之外,在不同的调查中,由于“同性恋”的定义不同,所得的结果也会差别很大。但是大部份的调查皆同意下面的看法:
>具有多次同性恋经验的人少于只有一次同性恋经验的人;
>把自己完全定义为同性恋的人少于经历过多次同性恋行为的人;根据弗洛依德的心理学研究显示,社会上每一个人均有双性恋的倾向,所以拥有同性爱倾向的人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可能会是社会人口的全部,即 100%。
但是另一位美国著名性爱专家阿尔弗雷德·金赛则在金赛性学报告指出,美国有 37% 的男性曾经在与另一个男性的接触中达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个研究中,美国国家意见调查中心报告说只有大约0.7%的美国男性认为他们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很多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的随机调查趋向于认为在过去有过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的人数占 8% 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只占 2% 左右。
金赛以后,大量大规模的跨文化调查始终显示人群中的同性恋比例少于金赛所宣称的,这些调查涵盖了随机抽取的上万个对象。
但是,注意不同的报告都会因为测试者的隐瞒而产生偏差。
不同的差异广大的资料通常被人引用,例如:>斯密斯1991年对国家民意调查中心报告进行分析后表示到18岁,有5.9%的活跃男性有过男性的伴侣,但是“18岁以后,只有1%的是同性恋,4 %的是双性恋”。 >由Christopher Bagley和Pierre Tremblay于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报告说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包括“自己声称的重复计算的同性恋(5.9%)和/或双性恋(6.1%)”>NHSLS报告表示18岁以后的人群中同性恋占4.9%。
通常来说,反同性恋者引用的资料通常显示同性恋的比例是1%,而由同性恋活跃分子引用的资料则将近10%。
同性恋与连续性谱通常在异性恋的人群中,有一些会对同性产生某种程度或者临时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认同为同性恋的人,或倾向于同性性行为和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也同时维持着与异性的性行为或维持长期的异性恋关系。这些维持着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实践者通常被认为是“躲在橱柜”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隐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这个群体的数量会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者宽容程度的提高而减少。 有一些研究,特别是金赛在他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实验。金赛的试验要求受访者在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评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后对受访者的自我评估结果以及受访者的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赛认为大部分人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同时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更偏好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此外,如果将双性恋定义为对一种性别的偏好并不比对另一种性别的偏好更强烈,则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虽然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可能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率,但是他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的接受。 总体来说,与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产生同性性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必然的被认为是同性恋倾向,而仅是同性性行为。并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一些经常发生同性性行为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是异性恋者。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监狱中,或其它性别隔离的环境中,可能会引起异性恋者参与到境遇性性行为,虽然他们在外面的环境中是异性恋者。有些人从事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们有时是年轻的异性恋男性,但是他们却通过与男人性交赚钱。
动物中同性性行为在鸟类和哺乳动物中很普遍,比如猿。有人认为这种性行为与雄性社会组织以及社会支配理论有关。监狱同性性行为、僧侣同性性行为、军营同性性行为,通常被认为是非同性恋或境遇性同性恋,表现出了类似的“支配”特征。 在实行母氏社会模式的倭黑猩猩群体里也能发现同性性行为;澳洲雄性黑天鹅常会两两结成配偶对子,或与雌性天鹅组成三人家庭以繁殖后代。雄性绵羊间有与人类相似的同性恋现象,2004年3月的一个针对雄性绵羊的研究显示,雄性绵羊中的同性恋行为与它们大脑中一个叫做“绵羊双性核子”的部分有关系。这项研究和其它的研究一起显示了动物在进行性伴侣的选择时是根据其脑部存在的差异,而并非通常所认为的动物性别差异。
1: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2:大多数同性恋者是天生的。在人们传统思维中,“大部分男人爱女人,所以男人应该爱女人,所以男人爱男人是不正常的”。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比如在军队里,同性恋的情况间或发生。社会风气也会影响人们的性取向。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男子注重仪容风貌的年代,那个时代,同性恋现象也最为盛行。古希腊著名人物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都是同性恋者,在他们观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爱情比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要高尚。而中国古代有周定王“裸衣合睡”;春秋战国的“龙阳”、“分桃”;汉哀帝的同床“断袖”;魏晋的“竹林裸嬉”。许多名士的诗歌,很多皆有同性恋影子。又如隋唐的同骑相抱,宋代的执手抚面,直至明清同性之间的关系过度密切依然普遍存在。古代对此并没有严格束缚,这是自古逐渐形成的风气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病态。况且还不一定就是同性恋。许多历史学家和人文学者也并不认为此“古风”为同性恋做法,而仅仅是超越生死的情谊。但是说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其影响的社会因素并不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般巨大,而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使得更多的同志走向公开而已,而保守的社会则让更多的同志选择了隐瞒。
一些宗教组织相信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并为同性恋者提供转化疗法(conversion therapies)来改变他们的性取向,但是这些疗法受到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自杀,或自卑感。美国精神学学会已经于1997年通过决议,表示从事这种疗法的医生将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
军事宗教
宗教在形成某种文化对待同性恋态度的问题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历史上对同性恋持负面态度的仅限于亚伯拉罕诸教(Abrahamic religions)。非亚伯拉罕宗教的族群通常认为同性恋是可接受的或中立的。但在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开始蔓延的年代,很多非亚伯拉罕宗教的宗教开始接受了这种对同性恋持敌对态度的观念。
宗教对同性恋的态度也多种多样。现在,比较保守的亚伯拉罕宗教(Abrahamic religions)教义把同性恋视为一种罪恶,而佛教、神道教以及其他一些宗教则把所有形式的性行为都看作是对精神生活的干扰,但是则没有强调性取向的对象。受原教旨主义影响的国家通常认为同性关系是一种性变态,并加以刑罚。在一些地区,同性间发行“逾矩行为”可能遭到死刑威胁。
英国的沃芬敦报告(Wolfenden report)是西方国家对同性恋合法化的转折点。很多西方文明国家现在已经对同性恋或同性恋行为进行了合法化。一系列的欧洲国家,例如荷兰、德国等已经改变法律或者允许同性婚姻或者在法律上认可长期的同性恋关系。一系列的国家允许同性恋伴侣收养子女。而公开承认是同性恋、双性恋或过去曾经进行过同性性行为的政治家的人数也在上升。这包括了前英国国防秘书附属梅杰(John Major)、波蒂略(Michael Portillo)。公开的同性恋政治家大维·诺里斯是爱尔兰参议院议员,而现任以及前任爱尔兰总统玛丽·麦阿里斯(Mary McAleese)和玛丽·罗宾逊是爱尔兰同性恋法律改革运动(Campaign for Homoexual Law Reform)的创始人,这个组织曾在爱尔兰对同性恋合法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对同性性行为和立法和合法化,以及同性婚姻和无性别详述的公民结合是同性恋权力活动家的主要目标,以保护同性恋伴侣和家庭。
最近几年,一些地区放松了或取消了歧视同性恋的法律,包括鸡奸法和禁止同性恋参军的条例。
1951年,保加利亚合法化了成年人之间的同性性行为,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则于1961年通过。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1967年把21岁以上成年人自愿的同性性行为合法化,苏格兰在1980年跟进,北爱尔兰则于1982年跟进。承诺年龄在1994年从21岁下降到18岁,并于2000年在大不列颠调低到16岁和北爱尔兰的17岁,使同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与异性性行为的承诺年龄一致。
在美国,这个趋势在2003年6月26日达到顶峰,当时美国的最高法院在劳伦斯对决德克萨斯州的判决中认为,美国州宪法中把两个成人间私人的、非商业化的性活动(包括同性性活动)判为犯罪是违反宪法的。并废除了全国的鸡奸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版中均没有明确将同性恋定为犯罪的条文,但在1996年以前曾出现过依照刑法中“流氓罪”条文将同性性行为者判刑的案例。1996年被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新刑法对流氓罪的内容给予了更为明确的解释,其中并不包括同性性行为,据此可以认为同性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完全被非罪化。但由于大多数中国人对同性性行为仍然持反感态度,且并无法律明确声明要保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仍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与欺压,但社会大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待同性恋态度的总体趋势是越来越宽容的。
不过,上述国家的趋势并不是在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样的,在一些国家,同性恋仍然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目前较不接受同性恋及有期徒刑与极刑的国家,普遍分布于回教地区的非洲、西亚及南亚等地区,其中有期徒刑包括在孟加拉、不丹、印度、尼泊尔、马尔代夫、新加坡、乌干达、法属圭亚那,而更严重的死刑包括在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苏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也门,在这些国家中仍然会被判以极刑,也是最极端的例子。
同性恋婚姻状况已合法化国家:
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西班牙、法国、德国 、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珊瑚海群岛
同性恋婚姻状况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
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
归纳男女同性恋者的区别,还有以下四方面:
(1)同性恋发生率,女性少于男性。据金西1953年调查统计,有过同性恋反应的人女性占28%,男性达50%;同性接触中达到性高潮者,女性13%,男性达37%。研究表明,女性同性恋发生率是男性的二份之一。
(2)女性同性恋比男性同性恋更为隐蔽 男同性恋者喜欢出没于咖啡馆、浴室、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热衷于寻觅新性伴。但女性同性恋者较少出门,她们相当安稳,活动圈子一般很小。
(3)男女同性恋对象范围不同 女同性恋常满足于个别同性对象的接触交往,专一地同某同事、同学同吃同睡;而男同性恋者多见倾向于广交、乱交。常常发生了性关系还不知对象名字。研究表明:71%的女同性恋者局限于一二个性对象来往,男性则为51%。事实上,这51%的男同性恋者也并非满足于此,他们普遍想交到更多同性,只是限于条件与社会压力才有所收敛。男同性恋者一人同数十成百同性交往并不稀罕。
(4)男女同性恋的性行为不同。研究表明,女同性恋者很少会相互感染疾病,不像男同性恋较易受性传播性疾病侵害。
同性恋是一种文化 要理性地判断
同性恋就象地球围绕太阳运转一样简单。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隐秘和世界,从而导致了误解乃至憎恶都是很正常的。
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自然,而不是什么心理变态,这一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所认同,同性恋不仅在人类存在,在动物界也被观察到过,并非人的专利,也许,性对象的取向本身就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们常把同性恋看作精神病,性变态,性倒错,其实他们的心智是完全正常的,远的不说,当代也有一些诸如洛加尼斯,范思哲等在各自领域取得非凡成就的同性恋者。
同性恋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性行为自古以来一直存在,但是直到一个世纪之前,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邪恶的“行为”,而不是一种“状态”。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
有关同性恋的第一例案例研究1879年在美国发表,它把这一话题视为全新的,好像同性恋在此之前从来就不存在似的。
在这一时期,很多专家用“性倒错”来形容新的意义上的同性恋者。这说明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性别身份的倒错,或者颠倒:“女同性恋在生理上是女性,而在心理上则是男性。另一方面,男同性恋在生理上是男性,在心理上则是女性。”性倒错解释了为什么在男子身上可以找到女性化的被动,而在女子身上可以找到男性化的主动。研究专家总结出:对于想要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要做女人的男人,同性恋关系是一种尽量接近正常异性恋的情绪上的努力。
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然而,同性恋者毕竟是属于性倾向的少数者,其性对象悖于异性恋者。当法律与社会约俗反映多数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与意向时,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迫害成为必然。所以,要消除公众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主要靠普及的教育,其中既要有感性的关怀,也要有理性的判断。
根据意大利的一项研究显示,母亲遗传下来的基因以及是否有多个兄长,这两个因素与一个人是否是同性恋者密切相关。尽管社会和文化的影响占剧了大部分。
但在导致同性恋的因素中,这两个因素可能占了20%。
意大利北部的帕多瓦大学研究人员对98个同性恋者和100个异性恋者作了一项秘密的问卷调查,主要关于他们以及他们的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的性取向。
在同性恋者中,他们母亲一方的男亲戚396个中有22个是同行恋者,而父亲一方的男亲戚593个中只有12个。在异性恋者中,母亲一方的男亲戚370个中没有一个是同性恋者,父亲一方的男亲戚604个中8个是同性恋者。
同样令人惊奇的是出生顺序和出现同性恋几率之间的联系。在大家庭中,第二、第三、第四或以后所生的人比第一个更有可能是同性恋者,而且有哥哥的远比有姐姐的更有可能为同性恋者。
这项由弗朗西丝卡-科纳领导的研究认为,这为遗传影响性取向的推测提供了数据支持,尽管它没有对女性的性取向作过调查。
以前针对同性恋兄弟所作的研究,表明了同性恋与一个叫作Xq28的基因序列之间的联系。Xq28在X性别染色体上。男性有一条X染色体,来自母亲,一条Y染色体,来自父亲。女性有两条X染色体,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
90年代中期公布的一项研究提出了一个理论:男性胎儿代表一个抗原,一个能够刺激母体的免疫系统产生免疫反应的分子。接下来每生一个男婴,母体连续地被这个抗原免疫,随后子宫中的化学变化就会对胎儿的性取向产生影响。这个理论曾引起强烈的争议。
科纳的研究小组说,除了基因,社会和文化因素也对一个人的性取向有很大影响。他们强调,在他们的调查取样中,还有79%以上的性取向变化不是由母亲的基因和兄长的数量引起的。他们怀疑是否意大利北部的抚养小孩的传统塑造了这些人的性取向和行为,因为这些人在他们的形成性格时期,有大量的时间和他们的阿姨、姑妈、祖母及外祖母待在一起。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达尔文进化论矛盾”:如果说同性恋有一部分由基因导致,那么为什么这些基因在几千年的自然选择中没有被逐步消除呢?自然选择无疑是偏向于那些对繁殖和生存有用的基因呀?答案也许就在于Xq28。可能同性恋者的母亲繁殖后代的能力特别强。换句话说,这种遗传变异是一个折中——由于男人是同性恋者,他们的繁殖能力很低甚至为零,而女性繁殖能力很强。[2]